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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1-13  阅读次数: 2940

       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于2018年11月25日在杭州召开了十届五次理事会议。会议听取了召开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十一大”)的有关情况说明,学会本届理事会是2014年11月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至2019年11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国科协组织通则》、《中国动力工程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学会将按期进行换届,召开学会“十一大”,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为做好“十一大”的筹备,有序组织、稳步推进换届工作,会议决定:

       一、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学会十届理事会理事长为组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工作组设在学会秘书处,十届理事会秘书长为工作组组长;

       二、2019年5-6月召开十届十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十一大”文件以及讨论确定会议相关事项;

       三、2019年4季度召开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理事会。

       会议要求,学会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会议准备工作;学会要通过换届,认真总结往届工作、特别是十届理事会的工作;在换届工作中,要强调党建强会、倡导民主办会,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加强磋商;学会新一届理事会要注意吸收热心学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且能积极参加活动的科技人员。

       会议相信,“十一大”的召开和新一届理事会的产生,将使学会工作更高效、学术更权威、学会更具影响力和凝聚力,通过发挥学会优势和作用,团结广大动力工程科技工作者在新时代有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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