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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新规出台 高效电机将获补贴
发布时间:2010-07-19  阅读次数: 2141

     近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出台通知,将高效电机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采取财政补贴方式进行推广。业内专家认为,此次补贴将从实质上推广节能电机。

据了解,我国电机系统总容量约7亿千瓦,但高效电机市场不足3%,电机拖动系统拖动整体运行效率比发达国家低20%。此次国家补贴政策所涉及的电机范围主要应用于民用市场,此次补贴影响将很大。

规定细则

    据了解,此次下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对能效等级为一级和二级、额定功率为0.55千瓦(含)至315千瓦(含)的低压三相异步电机给予每千瓦15~40元补贴;对损耗比现行准入标准低20%、额定功率为355千瓦(含)至25000千瓦(含)的高压三相异步电机给予每千瓦12元补贴;对额定功率为0.55千瓦(含)至315千瓦(含)的稀土永磁电机给予每千瓦40~60元补贴。

    通知明确提出,生产企业是高效电机推广的主体,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高效电机生产企业,由生产企业按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水泵、风机等成套设备制造企业。同时,要求申请推广企业的低压三相异步电机和高压三相异步电机年推广量不少于30万千瓦,或稀土永磁电机年推广量不少于1万千瓦。

执行细则有待完善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小型电机分会综合信息部部长曹莉敏告诉记者,去年开始协会参与了该规定的制定工作,细则经过一年的酝酿后公布。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部分电机生产企业还不清楚该通知的细则,没有动手进行申请工作,但企业相关人员得知电机补贴的消息,都表现出很大的兴趣,纷纷表示将着手该工作。

    有些企业看到该通知的细则后提出了一些问题。通知中,要求申请推广企业在国内低压三相异步电机和高压三相异步电机年推广量不少于30万千瓦,或稀土永磁电机年推广量不少于1万千瓦。针对该条件,有企业反映,在国内的推广量比较难提供。

    因为,电机销售渠道比较多,其中终端用户占5%,代理商约占15%,下游产业的机械设备配套商占80%。也就是说产品的追溯工作让企业感到有难度。

    此外, 也有企业对补贴力度提出疑虑。通知中提到,年度终了后30日内,推广企业提出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逐级上报财政部。该企业有关人士反映,目前企业在国内推广节能产品非常少,主要由于利润太低。节能电机的成本要增加20%,销售价随之也要增加,这使得企业只能将市场转移到国外。“此次, 国内电机补贴要年度终了后才提供报告,再经过逐级报批。我感觉这个周期太长,企业资金不能及时回笼。”

    曹莉敏认为, 就目前来看符合该条件的企业国内应该有二三十家。但企业是否就能通过该补贴在节能电机方面马上盈利,还是个未知数。

坎坷一路走来

    虽然该规定的部分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商榷,毕竟不断出台的节能规定,能看出政府一直以来在节能减排工作上的不断努力。

    一直以来,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财政扶持的落实不到位、节能产品利润过低等问题成为推广路上的绊脚石。

    2006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于200771实施。文件规定,低于三级能效的电机禁售,并设定四年过渡期,201171以后,将禁售三级能效电机。

    标准实施近两年来,效果并不理想。国家之所以推行强制性能效标识,也是希望用户可以像购买家电产品一样,根据能效等级来选购电机产品,从而推动高效节能电机的推广。而实际上,绝大多数的终端消费者一般看不到电机的能效标识。

    目前,能效标识制度在中小型电机企业的推广效果并不理想。

    中国节能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宋忠奎一针见血地指出:“强制性标准的强制性不在于标准的本身,而在于标准的执行,应明确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的规定也要细化并具备可操作性,否则,强制性就无从谈起。”

从国外的经验看,强制性标准的推行涉及正反两个方面, 一是正向的能效标识制度,二是反向的惩戒制度。对违法行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将对相关企业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处罚力度偏弱。同时,有关部门主要是针对电机企业进行能效标识检查,疏于加强对市场上电机产品的检查力度。

最近有传言,今年二级能效电机的企业将不能在市场上销售,但看起来难度依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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